申请商标被驳回怎么办
首先应根据驳回通知书上载明的商标驳回原因,进行具体分析,选择是做复审,还是不做复审。不做复审的话,是重新注册还是换商标注册?做复审的话,是撤三/无效宣告/新申请一起做,还是其他?根据具体的理由,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判断即可。另外,对于驳回通知书,应该都会载明: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是部分驳回通知书,会载明: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及诉讼期间,初步审定部分暂不公告。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分割的,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我局依分割申请对初步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的申请号,并予以公告;对驳回的部分保留原申请号,可继续进入复审及诉讼程序。如果需要做复审,需要在限制的时间内提出。同时需要分割的,也应该在限制的时间内提出分割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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