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商标转让类别的选择是怎样的?
吉他,是现下很流行的一种乐器。抱着吉他弹唱,自带一种忧郁的气质。时而热情奔放,时而低沉忧郁,演奏出世间的悲欢离合。吉他、小提琴和钢琴是三种世界着名的乐器。那么,吉他商标转让类别的选择是怎样的?下面请看构卓企服的小编详细介绍。
在构卓企服商标分类百科查询中我们可以得知,这45类商标分类中,吉他商标属于第15类 乐器。其中包括乐器;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注释】
本类尤其包括:机械钢琴及其附件;八音盒;电动和电子乐器。本类尤其不包括:录音、播音、扩音和放音装置(第九类)。
【1501】-乐器
150039吉他,150040簧风琴,150041竖琴,150043双簧管,150044电子乐器,150046七弦琴,150049曼陀林,150051风笛,150055三角铁(乐器),150056奥卡利那笛,150057风琴,150058管风琴,150066鼓(乐器),150067铃鼓,150068印度手鼓,150069定音鼓,150070长号,150071号角,150072喇叭,150074中提琴,150075小提琴,150076木琴,150081胡琴,150082竹笛,150083琵琶,150084笙,150085唢呐等。
【1502】-乐器辅助用品及配件
吉他可以以独奏或者合奏、协奏曲和伴奏的形式演奏不同音乐时期的音乐。与钢琴相比,吉他的性能更好。唯一的一点是吉他的音量并不像钢琴那么大,但对于生活在人口密集环境中的现代人来说,小音量的乐器在练习中不会干扰人们,因此他们可以在练习时间上有更多的选择。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吉他商标转让类别的选择是怎样的?”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构卓企服的顾问进行咨询,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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